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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律师告诉你海外投资的风险防范

发布日期:2020-07-21 浏览次数:364

企业如何应对海外投资及在建承包工程项目因疫情而暂停的风险?

因东道国政府采取疫情应对措施导致对外投资项目、在建承包工程项目暂停或中止的,企业应当立即对当地法律法规、政策、项目合同进行基于不可抗力索赔的分析及具体方案的研究,及时以正确的方式完成以下步骤:(1)发出不可抗力通知;(2)发出索赔/损失主张通知;(3)提交索赔/损失报告;(4)尽可能减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寻找替代方案、组织其他施工单位继续工程建设等措施。

如果投资方或承包方与业主通过合同变更方式对更换供货方案、施工单位以及因此导致的合同价格、工期变化达成一致的,及时变更或修改合同,签订补充协议;无法达成一致的,就争议部分以备忘录、会议记录等方式书面确定。

 企业以合作或并购方式“走出去”,应该注意什么?

建议在合作或并购法律文件中设定有关保护性条款。例如,不可抗力条款,在发生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况时,企业可以免除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例如,违约条款,在发生协议相对方违约的情况时,企业可以要求违约相对方承担全面的损失赔偿,包括预期利益、追索损失产生的律师费等;例如,国际商事仲裁条款,在发生纠纷及无法协商的情况时,企业可以向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避免在东道国法院进行诉讼,而可以向对方财产所在地的《纽约公约》缔约国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

 在外发生纠纷的企业,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寻求帮助?

建议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合同条款约定完善的基础上,如我方企业属于守约方,则应当积极运用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如我方企业属于涉嫌违约的一方,不应当片面地逃避诉讼,应积极处理项目各方当事人的纠纷。

在境外遇到纠纷时,建议不要急于选择外国律师介入,应当及时与拥有丰富涉外经验的中国律师进行沟通,让中国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外国律师妥善处理纠纷事件。

 近年来对外投资企业安全风险增大,企业应如何防范和应对?

第一,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所在国(地区)的安全生产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接受当地政府的监督管理。

第二,健全企业安全制度,国内投资主体应指导境外企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办法,针对当地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工作方案。

第三,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消除的要立即报告国内投资主体请求支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开工。

第四,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联系,建立紧急协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持证上岗,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