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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律师帮你解决企业在疫情期间的新问题

发布日期:2020-07-21 浏览次数:436

受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影响,一些国家纷纷出台应对疫情的管控措施,使跨境投资活动受到抑制或延迟,我省企业“走出去”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为贯彻落实上级做好“六稳”工作、实现“六保”任务的部署要求,引导和帮助我省“走出去”企业做好风险防范,企业及时了解对外投资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并提供对策建议。

热点问题

1.受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影响,当前企业对外投资面临哪些新形势?

第一,一些国家以疫情防控名义收紧外商投资政策。例如,西班牙颁布实施《关于处理COVID-19经济社会影响的紧急特别措施的第8/2020号皇家法令》,防止外国公司收购因疫情影响价值减损的西班牙公司;澳大利亚政府规定凡对澳投资均需获得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审批;印度政府更新外国直接投资政策相关条款,将对印度的投资从“自动审批路径”改为“政府审批路径”。

第二,中国企业容易成为针对目标。将于2020年10月11日全面实施的《欧盟外商投资审查条例》中,要求加强对受外国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实体的投资的审查,并鼓励欧盟各成员国积极审查“由其他国家主导的对外投资项目”。

第三,我国引导企业稳妥有序“走出去”。国家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等文件,限制在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对外投资。

2. 新形势下“走出去”企业如何做好合规管理?

第一,企业在对外投资决策时,应选择国家鼓励投资的领域,避免在敏感地区投资,不要在国家限制及禁止的领域进行对外投资;应持续关注项目东道国外资准入政策的变化,时刻调整对外投资的方式及策略。

第二,企业在进行对外投资时,在国内应按照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向外汇管理局办理资本项下的外汇登记手续;在东道国应按照东道国的外商投资法律规定,办理审批及登记手续,并向中国驻项目东道国的使领馆进行报到备案。

第三,对外投资企业应持续关注及严格遵守项目东道国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特别是贸易管制、劳动用工、国家安全审查、行业监管、外汇管理及环境保护等,应确保经营活动全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企业应加强国内外法律法规培训,并建立合规审查机制,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作出风险警示,并采取纠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