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处理?
发布日期:2020-11-16 浏览次数:653
在我国,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了,相爱便结婚,不爱了便离婚,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私下解决,诉讼离婚是通过法院诉讼,那么关于涉外抚养费的相关问题如何处理呢?
一、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二、涉外抚养费律师如何处理
关于于涉外抚养纠纷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主要还是以协商为主,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即使达成上述孩子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除了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之外,这里还涉及孩子的抚养费应给到什么时候的问题。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一旦出现孩子抚养费纠纷,比如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先和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比如父亲/母亲不在国内,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这个要参照涉外诉讼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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