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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新规:夫妻享有婚内分割共同财产的请求权

发布日期:2020-06-28 浏览次数:566

夫妻共同财产经过婚内分割之后,分割出来的财产成为个人财产,主张分割的一方对分割所得的部分,享有所有权,可以依照自己的意志处分该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6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这一条文是对夫妻享有婚内分割共同财产请求权的规定,是本法增加的新规则,是根据司法实践中总结的经验归纳出的民法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