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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发布日期:2020-09-14 浏览次数:416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概念、相关法律制度、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定的总称。

(2)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主要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若干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司法解释、相关国际条约等共同构成。

(3)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商标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

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例如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